用自己的心跟靈魂去認識那個被創造出來的角色

用自己的心跟靈魂去認識那個被創造出來的角色

今天早上我男朋友在跟我分享他公司某個女職員的某些行為、某些做法、某些想法。當然我會陪著他一起討論,可是我心裡清楚:當我真的會見到這位女職員的時候,對我而言,她是一個全新的人。


她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,我不知道她的想法,我不會把我男朋友告訴我的一切直接套用在她身上。因為我知道,我們在討論的是他所「看見」的那個人,是他主觀經驗裡的版本,是他創造出來的角色。而我今天要去認識的,是一個活生生的人。


我可以盡情地和他討論這個角色,但我不會把他的故事變成我對這個人的預設印象。因為那個角色,是屬於他的創造,不一定需要成為我的真實。



我意識到,當有人來跟我講關於第三個人的事情時,如果是好的,當然很好,但如果是負面的,我終於明白:我不需要「一起討厭」那個人,才表示我對你夠愛、夠義氣、夠挺你。


因為你在討論的,其實是這個人(第二人)心中創造出來的角色,那個角色的名字剛好是「某某某」。


所以你可以和他討論這個角色、他認為這個角色如何讓他受傷、如何讓他難受、這個角色做了多麼不應該的事。但當你真的親身第一次見到那個「第三人」時,請記得——你現在面對的,跟你剛剛討論的,其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。



拿回你的主權,用自己的方式去認識一個人


你可以盡情地陪伴那個跟你傾訴的人,討論他創造的版本,但當你真的遇見那個人時,請讓自己是敞開的,不帶偏見地去感受、去觀察、去認識。


你會發現,你所「投射」的第三人,跟別人所「投射」的第三人,一定是不一樣的。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活在自己投射出來的世界裡,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,在你心中都是你的創造,只有你自己是真實的。


所以,第二個人所描述的第三人,永遠不會等同於你親自去體驗的那個人。



不需要再延續那些「一起討厭」的習慣


我們不用再像以前一樣——哪怕今天這個人是你最愛的媽媽、最愛的爸爸、最愛的伴侶、你的小孩——當他們來訴說某個第三人有多糟、有多傷人,你不需要再自動覺得「我應該要一起討厭這個人,這樣我才是夠愛他、才是夠義氣、才是站在他這邊」。


因為當你這麼做的時候,你沒有在幫助任何人。反而,你只是在加深這個人和那段關係的業力。


如果你摻和進去,甚至有一天,第二個人跟第三個人和好了,你可能還會氣:「我都跟你一起討厭這個人了,怎麼你們現在還和好?」


這時候,你就真的捲入了一段三人之間的業力漩渦。這不但無法幫助任何人,還會讓你陷入不屬於你的糾葛中。



你有權用自己的眼睛與心,去看這個世界


請記得,你和每一個人的關係,都是屬於你自己的。你不需要受到他人影響,對一個你不認識的人產生偏見。


你有權利,用你自己的方式,去親自認識這個人。這樣的你,才是真正自由的。


而這份自由,正是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,要學習的其中一件事。